根據我廳《關于印發﹤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制修訂計劃﹥(第一批)的通知》 (浙建設函〔2021〕145 號)的要求,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編制的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》已完成報批稿的編制工作?,F將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核算標準》(報批稿)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22年5月13日-2022年6月12日。
聯系人:葛鑫鈥,0571-87052842
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2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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